廉洁自律是公职人员立身之本、从政之基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定了行为标尺、提供了基本遵循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须深刻领悟《规定》要义,将其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。
警惕“指尖”权威,于毫末之间恪守清廉本色。“堤溃蚁孔,气泄针芒。”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治国理政各环节,一言一行关乎党和政府形象,一举一动牵动民心向背。数字时代,权力运行呈现出新形态,“指尖”上的审批、“云端”里的决策、“屏幕”后的操作,看似无形,却承载着巨大的公共资源和群众利益,一些“微权力”因其隐蔽性、便捷性,极易成为廉洁风险的“新洼地”,一张电子发票的虚开、一次在线招标的暗箱操作、一项惠民补贴的精准“跑冒滴漏”,都可能蚕食公共利益,伤害群众感情。农村基层干部当如履薄冰,常怀戒惧之心,通过中心组学习、专题研讨、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研《规定》,领悟其蕴含的党性原则和为民情怀,要将《规定》要求融入工作点滴,以审慎态度对待每一次签字、每一笔支出、每一项决策,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流程,精准执行法规政策,不因环节琐碎而疏忽,不因流程熟悉而麻痹。
涵养“心间”定力,于初心坚守中砥砺忠诚品格。“心不动于微利之诱,目不眩于五色之惑。”廉洁自律的最高境界是“慎独”,当监督的“探照灯”暂时远离,当诱惑披着“人情”“惯例”的外衣悄然靠近,能否守住内心的一方净土,考验着真正的定力。农村基层干部手握公权,面临形形色色的诱惑与考验,唯有理想信念坚定如磐,方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,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,补足精神之钙,要自觉以《规定》为镜鉴,时常检视理想信念是否坚定、宗旨意识是否牢固;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,衡量言行举止是否合规合矩;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尺,检验工作成效是否扎实过硬。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,习惯在“聚光灯”下行使权力、在“放大镜”下开展工作,尤其在资源分配、执法司法、选人用人等关键领域,坚决破除“人情网”“关系圈”的干扰,杜绝任何“下不为例”的侥幸,做到“心不动于微利之诱,目不眩于五色之惑”,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。
践行“担当”本色,于实干奉献中诠释干净作为。“为政贵在行,以实则治,以文则不治。”廉洁自律绝非“为官不为”的挡箭牌,更不是“躺平”的借口,新时代呼唤的是既干净又干事的担当者。农村基层干部肩负时代重任,必须在恪守廉洁底线的同时,勇于担当、善于作为,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智慧,学习焦裕禄、谷文昌等时代楷模的公仆情怀与清廉风骨,剖析贪腐案例的深刻教训,做到警钟长鸣。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、痛点、难点,拿出钉钉子精神,在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科技创新、保障改善民生、维护公平正义等具体实践中攻坚克难、善作善成。要将“干净”二字融入日常工作的点滴细节,在项目审批、资金使用、资源分配等关键环节,严守纪律规矩,始终保持清醒头脑,警惕“糖衣炮弹”的诱惑,不被人情往来裹挟,不被利益输送腐蚀,以“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”的操守,在服务群众、推动发展的过程中,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异答卷。
作者: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山王镇人民政府 邓晓琴
来源:共产党员网-先锋文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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