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力的制度保障,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义深远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《规定》,时时事事处处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筑牢廉洁履职防线,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,为基层发展保驾护航。

时时自省赢得群众基础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,思想上松一尺,行动上就会退一丈,思想不正必然导致行为偏差,廉洁履职首先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。农村基层干部扎根乡村一线,与群众打成一片,其一言一行皆代表着党的形象,一举一动都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。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《规定》,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,全面掌握其内涵要求,深刻理解廉洁自律不仅是职业操守,更是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。要以时时自省的自觉,常思为民服务之责,将公仆意识融入血液、刻入骨髓,从焦裕禄、谷文昌等优秀干部一心为民的事迹中感悟初心,从一些违纪违法干部的案件中汲取教训,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在内心深处敬畏,筑牢信仰之堤、补足精神之钙,做到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。

事事对标赢得群众信任。《规定》从资金管理、项目建设、服务群众等方方面面,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划出清晰界限。不准截留补贴资金,不准设立 “小金库”,不准在集体资产清查中瞒报漏报……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农村基层干部必须以事事对标的严谨,对照规定逐项检查自己的行为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在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,做到精准识别、公平公正,不优亲厚友、不挪作他用;在“三资”管理上,坚持账目清楚、公开透明,不让集体资产流失一分一毫;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,坚持原则、依法依规,不徇私情、不开口子;在落实惠民政策时,做到一碗水端平、一把尺子量到底。真正推动每一次决策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、每一次行动都经得起群众的审视,让群众信得过、靠得住、放得心。

处处用心赢得群众满意。“些小吾曹州县吏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”农村基层干部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主力军,是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关键环节。面对广袤的乡村大地,农村基层干部要以处处用心的热忱,主动深入群众,切实解决问题。要从村民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,大到村庄规划、产业发展,小到垃圾清运、路灯维修,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着落;要敢于创新思路、破解难题,依托当地资源禀赋,探索适合本村实际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,拓宽群众增收渠道;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组织动员群众参与乡村建设、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,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;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对接,争取更多政策、资金、技术支持,为乡村发展注入源头活水,用实干赢得群众的口碑,用实绩得到群众的认可。


作者: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人民政府 吴琪安尧年禹
来源:共产党员网-先锋文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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